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教科研能力和教学水平,总结推广教育科研的先进经验,调动全校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积极性,激励教师创造性地开展教科研工作,落实“科研兴校”的战略思想,形成学校浓厚的教科研氛围,推动学校高品质的发展,特制定我校“十佳教科研之星”评比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张德超
副组长:徐士权
成员:赵加营、吴宁、陈柱、张惠康、葛敏
二、评选范围
在职在岗年度考核合格的教师。
三、评选条件
以下材料时限均指上一年度,如:2020年1月-12月。
1.发表论文
在有正式刊号的报刊杂志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核心期刊8-10分/篇,非核心期刊:省级5-7分/篇,市级3-5分/篇。累计到50分。
2.获奖论文
指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比的获奖论文,不含社会团体、报刊杂志或其它部门组织评比或会议上交流的获奖论文。国家级一等奖,8分;国家级二、三等奖,省级一等奖,6分;省二、三等奖,市一等奖,4分;市二、三等奖,市直一等奖,2分;市直二、三等奖,校级一等奖,1分;校级二、三等奖0.5分。累计到30分。
3.出版著作
以出版社出版的有正式书号的与教育教学有关个人专著(或合著)为准。20万字以上,专著50分;合著:主编20分,副主编15分,编委10分。少于20万字的,减半计分。累计到50分。
4.课题(或项目)
主持或参与教育主管部门课题(或项目)的研究工作并且已结题(或结项),若没有结题(结项)但有研究成果积分减半。非教育主管部门的课题,减半计分。(按最高级别计分)
主持国家级规划课题(或项目)50分;参与国家级规划课题(或项目)核心组成员(前5名)20分;参与国家级规划课题(或项目)非核心组成员10分。
主持省级规划课题(或项目)40分;参与省级规划课题(或项目)核心组成员(前5名)15分;参与省级规划课题(或项目)非核心组成员8分。
主持市级规划课题(或项目)30分;参与市级规划课题(或项目)核心组成员(前5名)10分;参与市级规划课题(或项目)非核心组成员5分。
主持市级个人课题、微型课题20分。
5.教学比赛
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基本功、优质课比赛,非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减半计分:(按最高级别计分)
国家级一等奖50分,二等奖40分,三等奖20分;
省级一等奖4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
市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
6.科研表彰
科研工作综合表彰或科研单项表彰(按最高级别计分):
国家级10分,省级8人,市级6分,市直3分
7.教学成果奖(按最高级别计分)
国家级特等奖80分,一等奖50分,二等奖30分;
省级特等奖50分,一等奖30分,二等奖20分;
市级特等奖30分,一等奖20分,二等奖10分。
8.科研团队(按最高级别计分)
名师工作室等教科研团队的领衔人,核心成员按1/3计分。
省级20分,市级10分,校级5分。
四、评选办法
1.“十佳教科研之星”评选每年举行一次,由教科室依据评选条件择优推选十位教师。
2.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填写《bst3388全球奢华游戏“十佳教科研之星”申报表》;
(2)学科中心或处室、年级推荐申报,填写《bst3388全球奢华游戏“十佳教科研之星”申报表》;
(3)由教科室根据教师申报的基础材料和评选条件进行初评筛选;
(4)由校长室对初选的教师进行审核,对有师德问题或其他不适宜评优的教师进行最后筛选,确定最终名单;
(5)校内公示。
五、评选组织
“十佳教科研之星”评选工作由校长室部署,具体组织工作由学校教科室承担。
六、奖励办法
“十佳教科研之星”由学校授予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